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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京奥运会让我们认识了中国一批新生代奥运小将,他们一时间火遍全国,收获了无数的夸奖。而夸奖的同时,也有些人看到了其背后巨大的商业价值,不顾吃相,抢注他们的姓名作为商标。
近日,中国商标局就发布了关于依法驳回有关恶意注册奥运健儿姓名、别名的商标申请的通告,这又唤起了我们对恶意注册名人商标的过往记忆。被抢注姓名商标的人大致可分为作家、科学家、演艺人员和网络红人,而无论哪种,恶意抢注的吃相都太过难看。
究其原因,文化产业评论(ID:whcypl)分析认为,一是我国法律未禁止人名用作商标,二是商标交易的利润丰厚,三是当前对恶意抢注所开的罚单金额不够多。而抢注名人姓名商标屡禁不止,看似是人们产权意识在增强,但其实折射的却是有些商家毫无底线,给名人本身、商家、社会都造成不良影响,这种错误的产权意识比没有更可怕。
8月19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通告,将“杨倩”“陈梦”“全红婵”等奥运健儿姓名和“杏哥”“添神”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的商标予以驳回。